自2022年1月1日以来,国家能源局、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住建部发布了一大波利好政策支持光伏产业发展。在4个月时间内相关部委先后发布了26项好政策,月均超过六项,为光伏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打下了良好的政策基调。
国家方向
国家新能源将围绕四方面展开。
一、发挥规划引导和约束作用。
二、优化光伏发电、开发布局。
三、促进高比例光伏发电消纳。
四、不断完善配套,支持政策。
国家政策
一、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,建设光伏+现代农业
巩固光伏扶贫工程成效,利用农户闲置土地和农房屋顶建设光伏发电,建设光伏+现代农业,采用离网型光伏发电+蓄电池供电等。
二、济南实施屋顶光伏开发行动、千家万户沐光行动
“十四五”时期,在保障能源安全、实现绿色低碳转型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、应对气候变化等多目标约束条件下,我国可再生能源仍将持续保持高速发展态势。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,科学有序推进大型水电基地建设。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,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,推动近海规模化开发和深远海示范化开发,重点建设山东半岛、长三角、闽南、粤东、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集群。
三、积极推进大型风电、光伏基地规划建设,大力发展新能源
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,大力发展新能源,积极推进以沙漠、戈壁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、光伏基地规划建设。积极推进现有煤电项目改造升级,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。
四、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、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
鼓励在交通枢纽场站以及公路、铁路等沿线合理布局光伏发电及储能设施。
五、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
加快推进沙漠戈壁荒漠地区为重点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建设,全力提升供应保障能力。
六、加强对整县光伏试点监管
推动完善煤电价格市场化形成机制,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。在具备条件的地区,积极支持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,以市场化机制促进新能源消纳。
七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
屋顶光伏、农村光伏再次被提及。方案表示,持续推动智能光伏创新发展,大力推广建筑光伏应用,加快提升居民绿色电力消费占比。持续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,提升农村用能电气化水平,加快生物质能、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村生活中的应用。
八、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、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
两次提及光伏,一是因地制宜推进公路沿线、服务区等适宜区域合理布局光伏发电设施。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及并网技术研究。
九、加快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
加快风能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中的应用,有序推进农村清洁取暖。
十、稳步扩大太阳能、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
能源(电力、热力)行业稳步扩大水力、风能、太阳能、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利用,减少固废产生源。
十一、推进退役光伏组件分类利用和集中处置
加强建筑垃圾精细化分类及资源化利用,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再生利用产品质量,扩大使用范围,规范建筑垃圾收集、贮存、运输、利用、处置行为。
十二、加快推进大型风电、光伏发电基地建设
鼓励利用农村地区适宜分散开发风电、光伏发电的土地,探索统一规划、分散布局、农企合作、利益共享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投资经营模式。
十三、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、风电发展
因地制宜推动农村地区光伏、风电发展,推进农村生物质能源多元化利用,加快构建以可再生能源为基础的农村清洁能源利用体系。
十四、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
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,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,推进广东、福建、浙江、江苏、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,带动太阳能电池、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。
十五、推进农村光伏建设
推进农村光伏、生物质能等清洁能源建设。